您好,关于您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自己交了医疗保险费是否可以退还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所在地的具体医保政策以及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不过,根据您提供的参考信息,我可以给您一个大致的解答。
首先,通常情况下,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会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这意味着,如果您在这期间已经由失业保险基金为您缴纳了医保,而您自己又额外以个人身份参加了职工医保,那么很可能会形成重复的缴费。
对于这种情况,根据一些地方(如重庆市)的医保政策,您是可以在次年申请退还重复期间个人参保缴纳的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退还的金额应扣除重复期间已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也就是说,您并不能完全退回自己缴纳的全部费用,而只是退回重复缴费的部分,并且要扣除已经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
另外,如果您想要申请退费,通常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规定来办理。这可能包括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局或社保经办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总的来说,您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自己交了医疗保险费是否可以退还,以及退还的具体金额和流程,都需要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医保政策和失业保险规定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局或社保经办机构以获取最准确和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