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了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具体来说,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 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 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在符合上述情形之一时,当事人即可依据该条款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