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费的征收标准确实通常是按建筑面积来计算的。不过,具体的征收标准和政策可能会因地区、政策调整以及具体的工程项目类型而有所差异。
以某省为例,该省明确规定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和征收方式。其中,征收标准就是按工程项目的建筑面积来征收,这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但不含人防面积)。征收标准的范围在10元/平方米至90元/平方米之间。对于不宜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工程项目,则按工程总投资额(不含设备购置)来征收,征收标准为工程总投资额的2%至3%。
再来看重庆市的例子,重庆市人民政府也有关于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在主城区范围内,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分为两档,分别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90元和150元计征。而对于主城区以外的地区,其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则由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行确定。
总的来说,配套费的征收标准通常是基于建筑面积来计算的,但具体的标准和政策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机构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