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走工伤了是否还要走保险”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工伤保险的缴纳和工伤待遇的享受两个方面。
首先,从工伤保险的缴纳角度来看:
- 当职工发生工伤并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而工伤保险的缴纳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有所调整。
- 对于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用人单位仍需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这自然包括了工伤保险。
其次,从工伤待遇的享受角度来看:
- 职工发生工伤后,无论是否参保,在经认定后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工伤职工的基本权益。
- 如果职工在发生工伤时未参保,但后续进行了补缴,那么他们仍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过,对于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会按照相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
综上所述,走工伤并不意味着就不需要再关注保险的缴纳问题。实际上,工伤保险的缴纳和工伤待遇的享受是两个相互关联但又有所区别的方面。在发生工伤后,职工应继续关注自己的保险缴纳情况,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用人单位也应按照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工伤保险,以确保职工在发生工伤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