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是否有执法权-胡军律师|法行宝
2025-06-20 行政纠纷

辅警没有独立的执法权。他们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辅助履行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同时,也参与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辅警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也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如罚单开具、执行强制措施、调查取证等,都必须由具有执法资格的正式警察进行,辅警可以协助,但不能独立执行。例如,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且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样,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第二项,执行强制措施也必须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因此,辅警在执法过程中主要是起到辅助作用,其行为必须在正式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进行。如果遇到辅警独立执法的情况,当事人有权要求正式警察到场,并可以对不当执法行为提出异议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