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发后,并非轻易就能被驳回,但确实存在被驳回的情形。具体来说:
上诉程序中的驳回:
- 若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
- 上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决存在错误(如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就可能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直接改判,这相当于驳回了原判决。
审判监督程序中的驳回:
- 在审判监督程序中,如果发现已生效的判决书确有错误,法院也可通过再审予以纠正,驳回原来错误的判决内容。
- 例如,因新发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或者原判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等法定情形,法院会启动再审程序。不过,启动再审程序有着严格的条件和审查标准,并非随意进行。
综上所述,判决书下发后并非绝对不可改变。在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时,是能够通过相应程序(如上诉、再审)对其进行审查和纠正的。如果你对具体的判决书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