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价和定额价是建筑工程中两种不同的计价方式,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以下是对这两种计价方式的详细对比:
一、清单价(工程量清单计价)
计价作用:清单价只反映工程分部分项实体消耗标准,体现“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把工程实体消耗与措施项目分开,对实体项目提出社会平均消耗标准。
工程量计算:清单价的工程量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清单项目的工程量,由清单编制人根据《计价规范》计算,并填写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二是组成清单项目的各个定额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由投标人根据计价定额规定计算。
单位工程造价构成: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
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构成:采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考虑一定的风险费。
价格形成机制:通过招标投标,在“低价中标”的市场环境中获得工程,中标价基本上就是竣工结算价。
风险处理:使招标人与投标人风险合理分担,投标人对自己所报的成本、综合单价负责。
二、定额价(定额计价)
计价作用:综合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的费用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是静止形态的价格。
工程量计算:定额计价的工程量一律由承包方负责计算,计算规则执行的是计价定额(即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由发包方进行审核。
单位工程造价构成: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直接工程费是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构成:采用工料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构成。
价格形成机制:施工单位获得工程有两种情况,一是通过指令性计划获得,价格通过预算、结算的审批形成;二是投标获得,但竞争不充分,主要体现预算人员计算工程量和人际关系的竞争。
风险处理:风险主要在投资一方,所有的风险在不可预见费中考虑,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
总结: 清单价和定额价在计价作用、工程量计算、单位工程造价构成、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构成、价格形成机制以及风险处理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差异。清单价更加灵活,能够反映市场的动态变化,有利于施工企业的自主报价和市场竞争;而定额价则相对固定,更多地体现了社会的平均水平,缺乏灵活性。在实际应用中,选择哪种计价方式取决于项目的具体情况和业主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