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官没有警服。法院的制服包括法官制服和法警制服,法官制服是专门为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等设计的,而法警制服则是为在编、在岗、在职的司法警察设计的。两者在服装上有明显的区别,且不得混穿。法官在执行公务时,如开庭审理、调查取证等,必须穿着标准的法官制服,以体现其专业性和权威性。而司法警察则穿着法警制服,并佩带警衔标志,以执行其特定的职责,如维护庭审秩序、押解被告人等。因此,法院法官不穿警服,而是穿专门的法官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