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没有牌照是不可以上路的。无论是福州市还是深圳市,都明确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号牌及行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这是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在福州市,如果驾驶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将面临罚款50元的处罚。而且,福州市交警还提醒市民,电动自行车新车上牌业务不允许委托办理,也不存在代办情况,以免个人信息泄露和上当受骗。同时,通过网络销售平台购买的“号牌”也是不能使用的,因为这些都是伪造号牌,使用伪造号牌将面临法律的严厉查处。
在深圳市,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同样必须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驶。如果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也将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因此,为了遵守法律法规,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建议您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后,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上牌,合法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