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有没有不予起诉的-许仙凤律师|法行宝
2025-06-19 刑事辩护

涉嫌诈骗确实存在不予起诉的情况。具体来说,诈骗案不予起诉主要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以及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情形。下面我将详细解释这三种情况:

  1. 法定不起诉:

    •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需注意的是,一般的诈骗案不属于此类情况);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 酌定不起诉:

    • 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这通常包括初犯、偶犯、从犯、自首、立功、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形。例如,诈骗金额较小,且嫌疑人有自首、退赃退赔等情节,综合考量可认定情节轻微,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 证据不足不起诉:

    •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如果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对证据进行严格把关的体现。

此外,还有一些具体的情形可能争取到不予起诉,如网络诈骗金额在3000元以下、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下或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下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违法行为中属于协从犯或从犯且没有参与分赃或获赃较少的、积极退赃退赔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等。

综上所述,涉嫌诈骗的案件确实存在不予起诉的可能性,但具体是否不予起诉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定。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嫌诈骗被调查,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和可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