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身份证信息发生变化时,驾驶证上的信息确实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更改,并在三十日内申请换发新的驾驶证。这一规定是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注意原参考信息中的172号应为笔误)的第六十六条来执行的。
具体来说,如果身份证上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或住址等发生了变更,那么驾驶证上记载的相关信息也需要与之保持一致。因此,您需要在身份证信息变更后的三十日内,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在申请换证时,您需要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
另外,如果您的驾驶证是异地核发的,且姓名、出生年月等关键信息发生了变化,您还需要先前往原驾驶证核发地的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手续,然后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
总的来说,身份证信息变更后,为了确保驾驶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您需要及时办理驾驶证的换证手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所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