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的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理离婚-滕德强律师|法行宝
2025-06-16 婚姻家庭

如果旧的结婚证丢失,想要办理离婚,您可以根据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需要确认结婚登记信息是否可以在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这通常取决于您的结婚登记是否在本省内办理,以及相关信息是否已被录入系统。

情况一:结婚登记信息可查询

  • 如果您的结婚登记是在本省内办理,并且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有相关记录,那么您可以直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
  • 在婚姻登记机关,您需要作出书面遗失声明,说明结婚证已经丢失。
  • 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系统中的信息为您办理离婚登记,并打印相应的加盖水印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等信息资料用以存档。

情况二:结婚登记信息不可查询或不在本省办理

  • 如果您的结婚登记不在本省办理,或者在系统内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那么您需要先补领结婚证,或者提供加盖结婚登记经办单位印章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或结婚登记证明)。
  • 同样,您也需要作出书面遗失声明。
  • 携带这些材料,您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除了上述与结婚证相关的材料外,您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 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
  • 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通常通过身份证和户口簿可以间接证明)。
  • 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另外,如果其中一方是军人,还需要提交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离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请注意,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会有一个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仍然决定离婚,那么需要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