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到的“交罚款30000元5个月之后又交了2万,中间没有给开发票”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分析可能违反的规定:
税收相关法规:
- 如果这两次交款是作为某种收入或费用的支付,且应当开具发票而未开具,那么可能违反了税收管理法规中关于发票管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
财务管理规定:
- 对于单位或企业来说,所有的财务收支都应当有明确的记录和凭证。如果这两次交款没有相应的发票作为凭证,那么可能违反了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影响了财务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行政处罚或合同约定:
- 如果这两次交款是作为某种行政处罚的支付,或者依据某个合同或协议的约定而支付,那么未开具发票可能违反了相关的行政处罚程序或合同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支付方有权要求收款方提供合法的发票作为支付凭证。
综上所述,未开具发票可能违反了税收相关法规、财务管理规定以及行政处罚或合同约定。建议你尽快与收款方沟通,要求补开发票,并确保未来的交易或支付中都能取得合法的发票作为凭证。如果遇到任何困难或疑问,你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