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拒执罪通常由执行法院的执行部门立案移送。具体来说:
移送主体与程序:
- 申请拒执罪一般由执行法院的执行部门展开初步审查。当执行部门认为符合拒执罪立案标准时,会把相关案件材料移交给公安机关,让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如隐藏、转移财产等,经过调查核实后,执行部门会依职权启动移送程序。
其他移送途径:
- 除了执行局移送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拒执行为。这些部门在接到举报后会进行审查和处理。
- 如果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其人身、财产权利,且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法律依据:
- 根据《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先行司法拘留。认为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综上所述,申请拒执罪主要由执行法院的执行部门立案移送,但也可以通过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举报以及申请执行人的自诉来启动相关程序。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