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军人评残回地方怎么弄-田晏泽律师|法行宝
2025-06-16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转业军人评残回地方的具体办理流程,我根据您的情况整理了以下信息,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并办理相关手续。

首先,如果您在服役期间已经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役后需要将残疾抚恤关系转移至地方。您需要在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的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在办理过程中,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个人书面申请,明确提出残疾抚恤关系转移的申请事项;
  2. 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
  3. 退伍证(或转业证、复员证、离退休证)的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和经办人签字;
  4. 《残疾军人证》原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证明;
  5.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原件;
  6. 如有需要,还需提供《退出现役残疾军人变更报批表》一式3份;
  7. 若进行了复查鉴定,还需提供《退役残疾军人移交地方复查鉴定残情申请表》一式3份。

另外,如果您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但因种种原因没有来得及在部队评残,回到地方后仍然可以申请补办评残。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由区民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
  3. 审查通过后,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鉴定;
  4. 鉴定结果将提交至市退役军人局进行审核;
  5. 最后,审核结果将上报至省退役军人厅进行审批。

在申请补办评残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申请人书面申请书;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的复印件;
  3. 申请人退役证件或退伍军人登记表的复印件;
  4. 申请人因战因公致残的档案记载或原始医疗证明;
  5. 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4张。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