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核定征收办法,这些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此外,还有一些特定情况,如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需要注意的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方式包括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等。税务机关在核定征收时,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方法,并确保核定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