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党费缴纳标准主要遵循中组部制定的党费收缴规定。以下是详细的缴纳标准:
一、党费缴纳基数及比例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
- 每月应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 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 工资收入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 工资收入在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
- 如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每月以个人上季度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比例交纳党费。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 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贴补贴),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二、特殊情况的党费缴纳
年薪制人员:
- 不兑现年终绩效的月份,每月以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交纳党费。
- 兑现年终绩效的当月,按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
科研人员:
-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的奖励和报酬,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大额党费:
- 党员自愿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大额党费的,全部上缴中央。
- 基层党委收到党员交纳的大额党费后,需按程序上报并转交中央,待中央组织部开具大额党费收据后再发放给党员本人。
三、党费计算基数的排除项目
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四、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 缴纳时间:党员应当主动按月交纳党费。
- 缴纳方式:党费应当由党员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或党支部,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
五、党费使用的原则与范围
- 使用原则:党费使用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 使用范围: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包括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党员教育资料、表彰先进、补助生活困难或遭受自然灾害的党员等。
综上所述,金融企业党员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比例和基数按时交纳党费,以履行党员对党组织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