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具体限制的是被执行人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乘坐交通工具限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以及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高消费场所限制: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不动产相关限制: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也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车辆购买限制: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休闲娱乐限制:不得进行旅游、度假等非必要的消费活动。
子女教育限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保险产品限制: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这些限制措施是法院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的一项信用惩戒措施,旨在防止其通过高消费行为逃避债务。如果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将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