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被人骗去贷款,如果其在贷款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该贷款行为可能无效或可撤销,但并不代表骗贷行为本身不犯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精神病患者在贷款时完全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其贷款行为可能是无效的。
其次,关于被骗去贷款的问题。如果精神病患者是在被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下签订的贷款合同,那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如果精神病患者能够证明自己是在被骗的情况下签订的贷款合同,那么该合同是可以被撤销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精神病患者被人骗去贷款,骗贷行为本身仍然是违法的。如果骗贷行为涉及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那么相关责任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精神病患者被人骗去贷款,如果其在贷款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主张贷款行为无效或可撤销。但同时,骗贷行为本身如果构成犯罪,也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因此,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精神病患者的民事行为能力、贷款合同的签订情况以及骗贷行为的性质等多个方面。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类似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