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否要回共同财产,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和对应的法律解释: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在离婚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那么在离婚分割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遗漏的共同财产:
- 如果离婚时遗漏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发现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要求重新分割。法院会依法对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协议离婚时的欺诈、胁迫等情形:
- 如果协议离婚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离婚后要回共同财产有严格的法律条件和程序,需要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判断。如果你面临这样的情况,建议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即我)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