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父亲病故后,女方仍然可以结婚。只要女方满足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且不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如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就可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从法律层面来看,结婚是男女双方基于自愿原则而建立的法律关系,与女方的父亲是否健在并无直接关联。女方父亲病故并不构成女方结婚的法律障碍,因为父亲与女儿之间的直系血亲关系因父亲的去世而自然终止,不再成为结婚登记的阻碍。
当然,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考虑到文化和道德层面的因素。在某些地区或文化中,可能存在特定的习俗和传统观念,认为在亲人去世后的一段时间内结婚是不合适的。但这些习俗和传统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每个人和家庭对于这类事情的理解和接受程度都是不同的。
因此,女方在父亲病故后是否可以结婚,最终应由女方及其伴侣根据自身意愿、情感状况以及当地的风俗习惯来综合决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他们就有权依法进行结婚登记,确立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