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行程单改签费是可以抵扣税的。具体来说,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列明的票价、燃油附加费、改签费,均属于纳税人提供运输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范畴,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例如,如果公司员工因出差需要购买飞机票,并因行程变更而支付了改签费,那么改签费可以与公司支付的票价和燃油附加费一起,按照规定的公式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方式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 (票价 + 燃油附加费 + 改签费) ÷ (1 + 税率) × 税率。其中,税率根据具体的增值税政策而定。
总的来说,飞机行程单改签费作为纳税人提供运输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一部分,是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税额抵扣的。如果您有具体的税额抵扣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