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祸中,若对方全责,医疗费主要由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具体来说:
交强险先行赔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方车辆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通常为1.8万元)先行支付医疗费。这是确保受害者能够及时获得救治的重要保障。
商业三者险补充赔偿:若医疗费超过交强险的限额,超出部分将由对方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取决于对方购买的保险额度。
对方个人承担:若对方未购买商业三者险或保险额度不足以支付全部医疗费,不足部分需由对方个人承担。这是法律对责任者明确规定的赔偿责任。
特殊情况处理: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受害人应保留好所有与事故和医疗费用相关的证据,如发票、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以便在后续索赔或诉讼中使用。同时,保持与对方和保险公司的沟通,及时了解理赔进度,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车祸中对方全责时,医疗费主要由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受害人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