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十七条内容是什么-支鹏晖律师|法行宝
2025-06-11 刑事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内容是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具体条款如下:

  1.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这一条款是确定个人是否应对其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重要法律依据,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为主的原则。如果你对此条款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