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抚养人生活费,若死者有需要扶养的人,如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配偶-姚柏明律师|法行宝
2025-06-04 劳动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若死者有需要扶养的人,如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配偶”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结论:在受害人因人身损害导致死亡的情况下,若其有需要扶养的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配偶,赔偿义务人依法应当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

详细解释:

  1.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定义:

    •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损害导致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赔偿义务人依法应当支付给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生活费用。
  2. 计算标准:

    • 计算公式:被抚养人生活费 =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扶养年限 ÷ 扶养人数。
    • 扶养年限:对于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配偶,扶养年限通常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扶养人数:指与被抚养人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数。在配偶作为被抚养人的情况下,扶养人数通常为1(即受害人本人)。
  3.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在内的各项费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4. 示例:

    • 假设受害人甲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其配偶乙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30000元。那么,乙的被抚养人生活费 = 30000元 × 20年 ÷ 1 = 600000元。
  5. 注意事项:

    • 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被抚养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等。
    • 当存在多个被抚养人时,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综上所述,若死者有需要扶养的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配偶,赔偿义务人依法应当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且该费用的计算有明确的公式和法律依据。如有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