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年满60周岁 被抚养人生活费-许乃义律师|法行宝
2025-07-05 婚姻家庭

死者年满60周岁,被抚养人生活费仍有可能存在。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意味着,即使死者年满60周岁,只要其仍有扶养能力,且被扶养人符合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条件,被扶养人生活费仍应得到支持。
  2. 扶养能力的认定:

    • 年满60周岁的死者,如其仍在从事劳务活动或有固定、稳定收入,并能以此维系家庭生活,可以认定其具有扶养能力。例如,某死者虽然年满60岁,但仍在务农或在超市工作,有固定收入,并依靠这些收入照顾家人,那么其扶养能力应得到认可。
  3. 被扶养人条件的认定:

    • 被扶养人必须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例如,死者的配偶若因残疾或其他原因无法工作,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则符合被扶养人的条件。
  4. 具体计算:

    •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具体数额需结合当地统计数据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 考虑到死者年龄已超过60岁,其扶养年限会相应减少。例如,若死者65岁,则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年限为20年-(65岁-60岁)=15年。

综上所述,死者年满60周岁后,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存在与否取决于死者的扶养能力、被扶养人的条件以及具体的计算方式。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条件的情况下,被扶养人仍有权主张生活费。如有具体案件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