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几条规定人走账清-王颖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劳动纠纷

“人走账清”这一原则,在劳动法领域中确实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要求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时,必须及时结清所有劳动报酬。虽然这一原则并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直接以“人走账清”的字样出现,但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和具体条款都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

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角度来看,该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者基本的劳动权益之一。同时,劳动法也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一规定为“人走账清”原则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确保了劳动者在离职时能够获得其应得的劳动报酬。

其次,具体到操作层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一条款直接体现了“人走账清”的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时,必须一次性结清所有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加班费等。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人走账清”原则,未能在员工离职时及时结清工资,劳动者有权采取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寻求和解;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和处罚;还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程序来解决争议。

综上所述,“人走账清”原则在劳动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和保障。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员工离职时及时结清所有劳动报酬,以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同时,劳动者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救济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