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询问的赡养老人和子女教育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这两项扣除标准均有所提高,具体如下: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 原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 新标准: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
这意味着,如果您家中有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您每月可以额外享受1000元的个税扣除,即每个子女每月总共可以扣除2000元。
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 原标准:每月2000元
- 新标准:每月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
对于赡养老人,如果老人年满60岁,且是您的父母或者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您就可以享受这项扣除。如果您是独生子女,那么每月可以扣除3000元;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那么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这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每月最多扣除1500元。
申报与享受
- 如果您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了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无需重新填报,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时享受。
- 如果您尚未填报享受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自9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由任职受雇单位按照提高后的新标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
注意事项
- 请确保您的个人所得税APP升级至最新版本,以便系统能够按提高后的标准自动计算享受。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 如果您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