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扣分标准细则-姚刚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交通事故

您好,关于交通法规的扣分标准细则,这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且需要详细了解的内容。根据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交通违法行为被设定了12分、9分、6分、3分、1分五个等级的扣分处罚。下面我将为您详细梳理一下各类扣分情形:

一、扣12分的情形

这些行为都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触犯,将直接扣12分,并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后果: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
  •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严重超员,或其他载客汽车严重超员;
  • 驾驶特定车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严重超速;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 代替他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
  •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等。

二、扣9分的情形

这些行为虽然不如扣12分的行为严重,但同样具有较高的危险性:

  •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严重超员但未达100%;
  • 驾驶特定车辆在非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严重超速;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
  •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而驾驶校车;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等。

三、扣6分的情形

这些行为相对较为常见,但同样需要引起重视:

  • 驾驶各类载客汽车超员但未达严重程度;
  • 驾驶特定车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超速但未达严重程度,或在其他道路上超速;
  • 驾驶其他类型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超速,或在其他道路上严重超速;
  • 驾驶载货汽车严重超载;
  • 未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警示标志运输危险物品;
  • 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 驾驶证被暂扣或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
  • 造成轻微伤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等。

四、扣3分的情形

这些行为虽然扣分较少,但同样需要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

  • 驾驶各类载客汽车超员但未达一定比例;
  • 驾驶非特定车辆在其他道路上超速;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在非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逆行;
  • 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或穿插等候车辆;
  •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
  •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等。

五、扣1分的情形

这些行为相对较为轻微,但同样需要纠正:

  • 驾驶特定车辆在非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但未达一定比例;
  • 不按规定会车,或在非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
  •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等。

注意事项:

  1. 具体的扣分细则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您查阅当地的交通法规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2. 驾驶员应时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不仅是为了避免扣分和罚款,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负责。
  3. 如果您对某个具体的扣分情形有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