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成立合作社的条件-李云飞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房产纠纷

您好,关于农村成立合作社的条件,这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的综合问题。下面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流程,为您详细解答。

一、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条件

  1. 成员数量与构成:

    •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五名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成员。这些成员可以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也可以是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
    •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2. 章程制定:

    • 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章程应当载明名称和住所、业务范围、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章程修改程序、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以及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机构设置:

    •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设立成员大会作为权利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 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作为执行机构,以及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作为内部监督机构。
  4. 名称与住所:

    • 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 成员出资:

    •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出资,出资方式、出资额等应当在章程中明确载明。

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备材料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您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以完成设立登记: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包含法定代表人信息、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名册等附表。

  2. 设立大会纪要:由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记录通过章程、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及审议其他重大事项的情况。

  3. 合作社章程:由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详细规定合作社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4.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包括理事长、理事的任职文件以及他们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 出资清单:由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签字,详细列出各成员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6. 成员名册和成员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包括所有成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农民成员占成员总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证明。

  7.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合作社有合法的住所。

  8. 涉及许可项目的提交许可证:如果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三、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办理流程

  1. 备齐资料:按照上述要求准备齐全所有必备材料。

  2. 提交资料:到所在县市政务大厅市场监管窗口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3. 审核办结:市场监管部门将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办结,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4. 后续手续:包括刻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税务登记以及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等。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全面了解农村成立合作社的条件和流程。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