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异之诉诉讼费-汪健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行政纠纷

执异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费收取,主要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分为非财产类执行异议之诉和财产类执行异议之诉两种类型,以下为你详细解析:

一、非财产类执行异议之诉

对于当事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而非单纯基于财产权益争议的情况,如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共有权等权利,请求排除执行,这类案件属于非财产类执行异议之诉。此类案件的诉讼费按照非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一般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财产类执行异议之诉

当执行异议之诉涉及财产权益争议时,诉讼费则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计算公式:诉讼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比例和速算增加数如下表所示:
诉讼标的额范围 诉讼费比例 速算增加数(元)
不超过1万元 每件50元 -
超过1万至10万 2.5% -200
超过10万至20万 2% +300
超过20万至50万 1.5% +1300
超过50万至100万 1% +3800
超过100万至200万 0.9% +4800
超过200万至500万 0.8% +6800
超过500万至1000万 0.7% +11800
超过1000万至2000万 0.6% +21800
超过2000万部分 0.5% +41800
  1. 示例说明:
    • 若诉讼请求金额为150万元,则诉讼费计算如下:
      • 100,000元部分:\(100,000 \times 1\% = 1,000\)元(但此处因10万以下按2.5%算,实际1万至10万为\(90,000 \times 2.5\% = 2,250\)元,加上1万以下50元,共2300元中针对此区间的计算方式调整,整体按分段算即1万以下50元,1-10万\(90,000 \times 2.5\%=2250\)元,10-150万中10-20万\(100,000 \times 2\%=2000\)元,20-100万\(800,000 \times 1\%=8000\)元,100-150万\(500,000 \times 0.9\%=4500\)元,合计\(50+2250+2000+8000+4500=16800\)元中的简化直接按公式算为\(100,000 \times 1\% + (1,500,000 - 100,000) \times 0.9\% + 3800(50万至100万部分已含的基数调整后的简化处理,实际直接分段算更直观,此处按公式逻辑展示)= 1,000 + 12,600(140万×0.9%)+ 3800(50-100万基数内已含的调整,实际计算中不单独加此3800,而是直接分段累加,此处仅为公式对应展示)= 17400-多算的调整(因直接公式应用时50-100万按1%算后已含在整体分段中,不额外加3800作为独立项,正确计算为)\)50(1万以下)+2250(1-10万)+2000(10-20万)+8000(20-100万中80万部分)+4500(100-150万)=16800\(元,**正确简化公式应用为**:\)100,000 \times 1%(此处理解为10万以下按比例算后的整体分段中的10万部分基数对应的比例示意,实际应直接分段) + (1,500,000 - 100,000) \times 0.9\% =1000(示意,实际不这么算)+12600=13600\((错误中间过程,**正确为**)\)50+90000\times2.5\%+100000\times2\%+800000\times1\%+500000\times0.9\%=50+2250+2000+8000+4500=16800\(元(**实际应直接按分段算**),**按公式逻辑直接给出正确计算**:\)诉讼费 = 50(1万以下) + 2250(1-10万) + 2000(10-20万) + 8000(20-100万中80万) + 4500(100-150万) = 16800\(元(**或按公式结构表述为**:以150万为例,先算出各段费用后累加,即\)1万以下50元+1-10万2250元+10-20万2000元+20-50万部分(此处150万不涉及此段单独算,而是继续后段)+50-100万8000元(80万部分)+100-150万4500元=16800元),更简洁的公式应用表述:若直接按公式结构(虽实际计算不这么严格套公式数字,而是分段),可理解为针对150万,诉讼费约为(简化理解公式应用,实际分段算):\(“基础部分(示意)+ (1,500,000 - 对应基数) \times 比例”\) 的逻辑算出接近值(实际应直接\(50+2250+2000+8000+4500=16800\)元),正确答案:诉讼费为16,800元(此处为直接分段计算的结果,公式表述仅为帮助理解分段计算逻辑**)。
      • 更直观的计算方式:直接按照表格中的比例分段计算,然后累加。即:
           - 1万元以下:50元
           - 1万元至10万元:$90,000 \times 2.5\% = 2,250$元
           - 10万元至20万元:$100,000 \times 2\% = 2,000$元
           - 20万元至100万元:$800,000 \times 1\% = 8,000$元(此处为20万至100万中80万部分)
           - 100万元至150万元:$500,000 \times 0.9\% = 4,500$元
           - 合计:$50 + 2,250 + 2,000 + 8,000 + 4,500 = 16,800$元
        

三、特殊情形与注意事项

  1. 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且被驳回的,需承担案件受理费(如异议成立则不收费)。
  2. 反诉合并审理: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的案件,诉讼费按两诉请求金额分别计算后累加收取。
  3. 诉讼费减免缓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当事人可申请司法救助,减交、免交或缓交诉讼费:
    • 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
    •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特定案件
    • 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
    • 其他确需救助的情形
  4. 费用承担原则: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5. 地区差异:虽然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费收取标准全国统一,但各地法院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细微差异。因此,建议当事人直接咨询当地法院,以获取最准确的诉讼费信息。

总结:执异之诉的诉讼费收取规则既包含了非财产类案件的低额固定费用,也涵盖了财产类案件根据争议金额分段累计的高额费用。当事人在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时,应根据自身案件类型及争议金额,合理预估并准备相应的诉讼费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