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所在的单位既未为您缴纳社保,也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时,您确实有权依法主张多项赔偿和权益。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赔偿和维权途径:
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它需要向您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个二倍工资的计算,通常是基于您正常出勤的月工资(扣除加班工资)来确定的。支付期限是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前的一日止,最长支付期限为11个月。
实例:假设您于2024年1月1日入职某公司,公司一直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且您的月工资为5000元(不含加班工资)。那么,从2024年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的差额,即5000元×10个月=50000元作为赔偿。
二、未缴纳社保的赔偿及权益
实例:如果您在某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因单位未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您的月工资为6000元,则单位应支付给您的经济补偿为6000元×3.5=21000元。
三、维权途径
在维护自身权益时,您可以遵循以下步骤:
与单位协商:首先尝试与单位沟通,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补缴社保,并根据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
劳动监察投诉: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劳动仲裁与诉讼:如果问题仍未解决,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注意事项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