暧昧期转账可不可以要回来-张兴花律师|法行宝
2026-08-02 婚姻家庭

暧昧期的转账是否可以要回,主要取决于转账的性质以及是否存在特定条件,以下分情况讨论:

  1. 具有赠与性质的转账

    • 一般小额赠与:在暧昧期间,为了表达好感或增进感情,一方可能会给另一方发送小额转账,如520元、1314元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或在特殊节日给予的红包。这类转账通常被视为一般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一旦完成,赠与人不能要求返还。因为这类转账是基于情谊和自愿,不具有借款的意思表示。
    • 以特定目的的大额赠与:若一方给予大额财物或转账,且明确是以建立恋爱关系或进一步发展为婚姻关系等特定目的,如购买贵重物品、支付高额费用等,这通常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若双方最终未能达成该特定目的,如未建立恋爱关系或未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赠与所附条件未成就,赠与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但需赠与人提供证据证明赠与是以该特定目的为前提。
  2. 属于借款性质的转账

    • 如果转账时双方有明确的借款合意,比如通过聊天记录、借条等方式表明该笔转账是借款,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返还借款,即使双方处于暧昧关系。出借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包括转账记录、借款协议或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
  3. 其他特殊情况

    • 不当得利:如果转账是因误解、欺诈、胁迫等原因而进行的,或者收款方没有合法依据取得该款项,那么这种转账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 共同消费或支出:若转账是用于双方共同消费或支出,如一起吃饭、旅游、看电影等费用,一般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因为这些费用是双方共同享受了服务或商品,不存在一方单独获利的情况。

给你的建议:

  • 明确转账性质:在暧昧期间进行转账时,最好明确转账的性质,是赠与、借款还是其他目的,可以通过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方式进行说明。
  • 保留相关证据:无论是赠与还是借款,都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借条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权益。
  • 理性处理纠纷:如果双方关系发生变化,对于转账的返还问题产生争议,应理性处理,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避免情绪化行为导致问题复杂化。

暧昧期的转账能否要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你有具体的转账情况或相关证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出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