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传播污秽罪是第几条-刘录律师|法行宝
2026-08-01 刑事辩护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传播污秽罪”这一具体罪名,与之紧密相关的是“传播淫秽物品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下是对这两个罪名的详细解析:

  1. 传播淫秽物品罪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构成要件:
      • 客体要件:此罪侵犯的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 客观要件:表现为广泛散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租、出借、运输、携带以及通过互联网建立淫秽网站或网页等方式。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到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即视为“情节严重”。
      • 主体要件: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均可构成此罪。
      • 主观要件:行为人需具备故意心态,但不以牟利为目的。若以牟利为目的进行传播,则构成另一罪名。
    • “淫秽物品”的认定:指的是那些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或露骨地展示色情淫荡形象、动作、语言,能够挑动人们性欲,并可能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的物品。这些物品具有明显的性刺激效果,包括但不限于淫秽的书刊、照片、影片、录像带等。
    • “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或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均属于“情节严重”,应立案追诉。
  2.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构成要件:
      • 与传播淫秽物品罪相似,但在主观要件上有所不同,即行为人需具备故意心态,并且具有明确的牟利目的。无论行为人是否实际取得了利益,都不影响其犯罪的成立。

特殊说明与注意事项:

  •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以及包含有色情内容但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被视为淫秽物品。
  • 朋友之间或情侣之间的定向传递淫秽物品行为,未向社会大众散布的,不属于本罪的传播行为。
  • 对于传播淫秽物品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将处以拘留或罚款。具体为: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或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等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总结与建议: 传播淫秽物品是严重的刑事犯罪,我国刑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并依据行为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及是否牟利等因素,设定了不同的罪名和相应的刑罚。在日常生活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淫秽物品传播活动,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法律后果和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