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文书撰写需围绕法定再审事由展开,核心要点包括:明确再审请求、列明法定事由、提供证据支撑、规范文书格式。以下是具体撰写要点及示例框架:
一、文书核心结构
标题
直接写明“再审申请书”,并注明案号(如“(202X)X民申X号”)。
申请人信息
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若为法人,需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及职务。
被申请人信息
同申请人信息格式,需完整列明对方主体信息。
再审请求
明确请求撤销原调解书,并改判或发回重审。例如:
“请求依法撤销(202X)X民初X号民事调解书,改判支持申请人原诉讼请求(或具体诉求)。”
法定再审事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零七条,调解书申请再审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事实与理由
结尾与落款
写明“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盖章,注明日期。
二、关键注意事项
时效性
需在调解书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民事诉讼法》第2一十二条)。
证据充分性
法院选择
向作出生效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2零六条)。
三、示例框架(节选)
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男,1980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XXX,住XXX。
被申请人:李四,男,1975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XXX,住XXX。
再审请求:
1. 撤销(202X)X民初X号民事调解书;
2. 改判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按LPR计算)。
事实与理由:
## 一、调解违反自愿原则
202X年X月X日调解时,被申请人威胁“若不接受方案,将向申请人单位举报其借款事宜”,申请人被迫同意调解(附调解现场录音光盘及文字整理)。
## 二、调解协议内容违法
调解协议约定“申请人放弃全部利息”,违反《民法典》第680条关于禁止高利放贷及合理利息保护的规定,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
证据清单:
1. 调解录音光盘及文字整理(证明胁迫事实);
2. 《民法典》第680条条文打印件(证明内容违法)。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三
202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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