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机动车撞到后,您可以依法索要以下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因治疗创伤而产生的合理费用。这些费用需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若后续有必然发生的费用,也可一并要求赔偿。
误工费:根据您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收入状况则根据您是否有固定收入分别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原则上护理人数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数。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根据您及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且需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这一标准通常会在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中明确。
营养费:根据您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营养费的具体数额需由医疗机构出具意见,并考虑您的实际需要。
残疾赔偿金(如构成残疾):根据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如需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如存在被扶养人):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您的精神损害程度确定。这一费用通常会在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裁量时予以考虑。
丧葬费(如导致死亡):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如导致死亡):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财产损失赔偿
主要是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物品等直接损失。这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载物品损失等。车辆维修费用需根据实际受损情况由专业维修机构定损后确定;车载物品损失则需证明物品价值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并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收据等证明材料。
三、处理赔偿问题的建议
收集证据: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票据、诊断证明、收入证明、财产损失清单及照片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协商与诉讼:您可以先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在诉讼过程中,请确保所有赔偿请求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充分的证据支持。
总结与提醒:被机动车撞到后,您应充分了解自己的赔偿权益,并积极收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赔偿请求。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