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是什么意思-赵昱铭律师|法行宝
2026-07-27 合同纠纷

结论:格式条款是预先拟定且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非格式条款则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在合同纠纷中,准确区分两者对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一、格式条款的定义及特点

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特点:

  1. 预先拟定:格式条款通常由一方当事人事先设计好,不是通过双方协商形成的。例如,保险公司制定的保险合同条款、电信运营商提供的套餐服务合同等。
  2. 重复使用:格式条款旨在在不特定的多数交易中反复使用,非针对特定交易相对人。这提高了交易效率,但也可能导致条款内容对某些相对方不够公平。
  3. 未与对方协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就条款内容与对方进行协商,对方只能选择接受或拒绝。这种情况下,相对方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示例:网购平台的用户协议,用户点击“同意”即视为接受所有条款,这些条款就是格式条款。

二、非格式条款的定义及特点

定义:非格式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后订立的条款,每个条款都反映了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利益诉求。

特点:

  1. 双向协商:非格式条款的内容需经双方讨论并达成一致,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
  2. 灵活性高:非格式条款可根据具体需求调整,无固定模板,更贴合特定交易的实际需要。
  3. 法律优先性:在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优先采用非格式条款,这体现了法律对双方协商一致结果的保护。

示例: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特别约定,就是双方协商后确定的非格式条款。

三、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的法律要求与责任

格式条款的法律要求:

  1. 公平原则: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2. 提示与说明义务:提供方需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对方要求予以说明。若未履行此义务,导致对方未注意或理解相关条款,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非格式条款的法律责任: 非格式条款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双方应严格按照条款内容履行各自义务。若一方违反非格式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的处理规则

  1. 解释原则: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存在两种以上解释时,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方的解释。
  2. 优先适用非格式条款:当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优先采用非格式条款。这是为了保护相对弱势方的权益,防止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利用其优势地位损害对方利益。

五、实务建议

  1. 签订合同时:

    • 仔细阅读格式条款,注意加粗、下划线等提示内容。
    • 对关键条款要求书面说明或协商修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2. 发生争议时:

    • 主张格式条款显失公平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不合理性。
    • 保留协商记录(如邮件、聊天记录),证明非格式条款的存在和内容。
  3. 企业注意事项:

    • 制定格式条款时需确保合法合规,避免过度限制对方权利。
    • 在重要条款旁添加说明,降低法律风险。

总结: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在合同法律实践中具有显著的区别。格式条款因其预先拟定和未协商的特点,可能包含对提供方有利的条款,因此法律对其有严格的要求和限制。非格式条款则更多地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愿和特定交易的细节。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的性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