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传唤可以戴手铐吗-李泽宇律师|法行宝
2026-07-27 行政纠纷

口头传唤时,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直接戴手铐,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依法使用手铐等警械。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口头传唤的基本性质

口头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通过口头方式责令其到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调查的一种措施。它并不属于强制措施,而是调查程序的一部分,旨在确保违法嫌疑人能够配合调查,查明案件事实。

二、手铐使用的法律依据与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责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其中也包括手铐:

  1. 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2.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
  3. 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
  4. 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
  5. 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
  6. 袭击人民警察的;
  7. 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手铐的使用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存在上述列举的情形之一,并且经警告无效后,方可使用。在口头传唤的过程中,如果违法嫌疑人没有表现出暴力、抗拒或逃跑等行为,那么使用手铐就没有法律依据,也是不恰当的。

三、口头传唤时使用手铐的特定情形

虽然口头传唤本身并不直接涉及手铐的使用,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果违法嫌疑人在口头传唤过程中表现出暴力、抗拒或逃跑等行为,严重妨碍了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那么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使用手铐等警械来制服违法嫌疑人,以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法律建议与风险提示

  1. 对于公安机关:在口头传唤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随意使用手铐等警械。只有在存在上述列举的情形之一,并且经警告无效后,方可依法使用。
  2. 对于违法嫌疑人:在接受口头传唤时,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不得表现出暴力、抗拒或逃跑等行为。否则,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
  3. 对于普通公民:如果目击了公安机关在口头传唤过程中不当使用手铐等警械的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