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续签房租合同时,若涉及之前押金不退的情况,在合同中关于押金的描述可以参考以下方式,核心原则是确保条款清晰、明确,避免后续纠纷:
明确押金不退的事实:在合同中直接写明,原租赁合同项下的押金(具体金额)不予退还,并作为新租赁合同的押金继续有效。例如:“双方确认,原租赁合同(合同编号:XXX)项下承租方已支付的押金人民币XX元,出租方不予退还,该押金自动转为新租赁合同(本合同)项下的押金,继续由出租方保管。”
说明押金用途及退还条件:进一步明确该押金在新租赁合同中的用途(如用于抵扣租金、赔偿损失等)以及退还条件。例如:“该押金用于保障承租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支付租金、保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等。合同终止时,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应在合同终止后XX日内无息退还押金。”
考虑押金调整的可能性: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在新合同中约定押金金额的调整(如增加或减少),并明确调整的条件和程序。例如:“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押金调整为人民币XX元,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XX日内补足差额。”
额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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