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会调解吗-郑学滨律师|法行宝
2026-07-21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过程中是可以进行调解的,这一点在我国的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这意味着,如果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此不服并申请行政复议,那么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 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在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愿意通过调解来解决争议,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的原则与程序

  • 自愿原则:调解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接受调解。
  • 合法原则:调解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程序:调解通常会在行政复议机关的主持下进行,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如果调解成功,行政复议机关会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该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调解不成的处理

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意味着,调解并不是行政复议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无法达成一致,行政复议机关仍然会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 调解的适用范围:虽然行政复议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但并非所有行政复议案件都适合调解。例如,对于涉及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共利益的案件,可能就不适合进行调解。
  • 调解的效力:一旦调解成功并制作了行政复议调解书,该调解书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愿意通过调解来解决争议,可以积极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调解申请。同时,也要了解调解的原则和程序,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