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成立条件-杜万义律师|法行宝
2026-07-19 刑事辩护

行贿罪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条件:

    • 行贿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此外,单位也能成为行贿罪的主体,当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且情节严重时,即构成单位行贿罪。
  2. 客体条件:

    • 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正性(或不可收买性)。行贿行为通过财物等手段试图影响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从而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公信力。
  3. 主观条件:

    • 行贿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这意味着行贿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行贿,并希望通过这一行为获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要求对方违反相关规定提供帮助或方便条件。若行为人为了谋取正当利益而给予财物,且无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故意,则不构成行贿罪。
  4. 客观条件:

    • 行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贿人实施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这里的“财物”不仅限于金钱、实物,还包括有价证券等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性利益。给予财物的方式可以是直接交付,也可以通过间接方式如委托他人转交、银行转账等实现。同时,提供房屋装修、旅游、宴请等其他财产性利益也可能被认定为行贿行为。
  5. 数额及情节条件:

    • 行贿行为构成犯罪还需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或具备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来说,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或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具有特定情形的(如向三人以上行贿、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等),应当认定为行贿罪。对于单位行贿罪,数额标准则更高,如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特定情形(如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向多人行贿、向特定人员行贿、导致国家或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的,也构成单位行贿罪。

特殊情形说明:

  •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但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
  •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后果:

  • 对于构成行贿罪的自然人,根据行贿数额和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刑罚。
  • 对于构成单位行贿罪的单位,将被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刑罚。

建议:

  • 在日常生活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
  • 若面临相关法律问题或疑虑,建议及时向我咨询,以便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行贿罪的成立需综合考虑主体、客体、主观、客观以及数额和情节等多个方面。这些条件的严格界定和准确把握,对于认定和处罚行贿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