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60天不出结果怎么办-王永刚律师|法行宝
2026-07-19 行政纠纷

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在60天内未作出复议结果,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及时与复议机关沟通,了解进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因此,第一步是主动联系复议机关,询问案件是否因特殊情况延期,并要求书面告知延期理由及预计作出决定的时间。这是最直接、高效的解决方式。

  2. 若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超期,可向上级机关反映或提起行政诉讼
    若复议机关既未作出决定,也未依法延期,属于程序违法。此时您有两种选择:

    • 向上级行政机关反映: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七条,上级行政机关有权责令复议机关限期履行职责。
    • 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您可以在复议期满后十五日内,以复议机关“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复议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建议优先选择行政诉讼,因为司法程序具有强制力,能更有效推动问题解决。
  3. 保留证据,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在采取上述措施时,务必保留好以下证据:

    • 行政复议申请书及受理通知书(证明您已依法申请复议);
    • 与复议机关沟通的记录(如电话录音、书面回复等);
    • 其他能证明复议机关超期未决的材料(如邮寄凭证、查询记录等)。
      这些证据是后续维权的关键,务必妥善保存。

总结:行政复议超期未决时,您应先主动沟通了解原因,若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拖延,可通过向上级反映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权益。整个过程中,证据的保留至关重要。如有进一步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