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大学父母不给生活费犯法吗”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法律上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他们已经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父母不再承担法定的抚养义务。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具体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1条的规定,只有“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才能被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从而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而大学教育并不属于这一范畴,因此,父母在子女上大学期间并不承担法定的抚养义务。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父母在子女上大学期间就不能给予经济支持。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父母出于亲情和关爱,仍然会选择为子女提供生活费、学费等经济支持。但这完全是基于父母的自愿行为,而非法律规定的义务。
如果父母双方在子女上大学前已经就相关费用达成了明确约定,比如通过协议或口头约定等方式,那么该约定对父母双方是具有约束力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一方不履行约定,子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父母就有权选择是否给予子女经济支持。
综上所述,大学期间父母不给生活费并不犯法。因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已经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父母不再承担法定的抚养义务。当然,作为子女,我们也应该理解父母的辛苦和不易,学会自立自强,早日立足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