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日期-王远义律师|法行宝
2026-07-18 合同纠纷

合同成立的时间依据合同的形式及当事人的行为而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 这是合同成立的一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当受要约人(即承诺方)作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并且该意思表示(即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即告成立。例如,甲向乙发出购买货物的要约,乙收到后立即回复表示同意按甲的条件供货,乙的回复到达甲时,合同即成立。
  2.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成立时间

    •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自双方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起,合同成立。若在此之前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则合同同样成立。例如,甲乙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双方签字后合同即生效;若甲在签字前已按合同履行部分义务,乙也接受了,则合同亦成立。
  3. 数据电文形式的合同(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

    • 对于通过信件、数据电文(如电子邮件、短信等)订立的合同,若要求签订确认书,则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此外,若一方通过互联网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且该信息符合要约条件,对方选择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即成立,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这反映了电子商务环境下合同成立的特殊性。例如,在电商平台上购物,消费者下单成功即视为合同成立(除非商家有特别说明或双方另有约定)。
  4. 实践性合同的成立时间

    • 某些合同,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和保管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这类合同在贷款人提供借款或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可通过约定改变这一规则。实践性合同强调了实际交付或履行的重要性。例如,甲向乙借款,乙将款项交付给甲时,借款合同即成立。
  5. 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 即使未采用书面形式或明确约定合同成立时间,若一方已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则合同视为成立。这一原则体现了合同法鼓励交易、保护诚信履行的精神。例如,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如果承包方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大部分工程,发包方也接受了这部分工程,那么即使合同尚未正式签订或盖章,也可以认为合同已经成立。

在实际应用中,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 意思表示的形式:合同成立的时间可能因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形式(书面、口头、电子等)而有所不同。
  • 合同的类型和性质:不同类型的合同可能有不同的成立要件和程序,如某些合同可能需要经过审批、登记或公证等程序才能成立。
  • 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法律可能对某些类型合同的成立时间有特别规定,或要求采用特定形式才能成立。

建议:

  • 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合同成立的时间和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
  • 对于附条件、附期限或需办理特定手续的合同,应特别注意其生效的特定条件和程序。
  • 如果在合同成立时间方面存在疑问或争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