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电动车出车祸我方责任我方受伤严重能否走医保”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来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有一些医疗费用是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这其中包括了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存在他方责任,那么这部分责任所对应的医疗费用,通常是不可以通过医保来报销的。
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您被判定为事故的全部责任方。这里就涉及到了一个关键点:当事故责任完全由一方承担,且没有涉及第三方(即其他车辆或行人)的赔偿时,那么该方因事故导致的自身受伤就医费用,理论上是可以考虑通过医保来报销的。但这也并非绝对,因为具体能否报销还受到当地医保政策、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以及是否符合报销条件(如是否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另外,我还注意到有地方性的医保政策对此进行了更具体的规定。例如,深圳市的医疗保障政策就明确指出,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双方有具体分责,那么由参保人承担的符合规定的部分医疗费用是可以申请报销的。虽然这一政策是针对深圳市的,但它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参考方向,即在不同地区,医保政策对于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的报销可能有不同的规定。
因此,我的建议是:
您首先需要了解并确认您所在地区的具体医保政策,特别是关于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报销的相关规定。
如果您符合报销条件,那么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等材料,并按照当地医保部门的要求进行报销申请。
如果您在报销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问,可以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咨询或寻求帮助。
总的来说,虽然您在事故中承担了全部责任,但您仍然有可能通过医保来报销部分或全部的医疗费用,具体取决于您所在地区的医保政策和您的个人情况。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