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旷工的员工需要怎么处理-张光阳律师|法行宝
2026-07-16 劳动纠纷

针对“无故旷工的员工需要怎么处理”这一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无故旷工的定义。无故旷工通常指的是员工在未获得用人单位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不到岗工作,且未提供合理的请假理由或证明。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对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和管理造成了不良影响。

对于无故旷工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 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 用人单位应事先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旷工的处罚措施,如扣发工资、警告、记过等。这些规章制度应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内容合法,并向员工公示告知。
    • 当员工出现无故旷工行为时,用人单位应依据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返岗通知书等。
  2. 催告员工返岗或补办请假手续:

    • 在发现员工无故旷工后,用人单位应及时通过工作群、电话、邮件等方式催告员工返岗或补办请假手续。
    • 如果员工无正当理由未予回应或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进一步采取措施。
  3. 按规章制度认定严重违规并解除劳动关系:

    • 如果员工的旷工行为达到了一定的天数(如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且符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严重违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 在解除劳动关系前,用人单位应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正当,避免引发劳动争议。
  4.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如果员工因特殊情况(如突发疾病、家庭紧急事务等)无法事先请假,用人单位应给予一定的理解和宽容,并要求员工在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 如果员工存在弄虚作假请病假或病假期间在外兼职、外出旅游等行为,这些不仅属于旷工,还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明确按严重违规处理。

实际案例参考: 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为例,员工彭某在未获得审批通过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十余日,返岗后被告知已被解雇。法院经审理认为,彭某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纪,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有据,判决驳回了彭某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无故旷工的严重后果和用人单位依法处理的重要性。

建议:

  • 用人单位应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明确旷工的处罚措施和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 加强员工考勤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旷工行为。
  • 在处理旷工员工时,注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正当,避免引发劳动争议。
  •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关注员工的合理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减少旷工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对于无故旷工的员工,用人单位应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在必要时解除劳动关系。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和员工考勤管理,以维护正常的运营秩序和劳动关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