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复议-冯湃律师|法行宝
2026-07-16 行政纠纷

在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具体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形:

  1.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 例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因违规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如果认为处罚不当或程序违法,可以申请复议。
  2.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

    • 如被扣押财物、被限制人身自由等行政强制措施,如果认为这些措施没有法律依据或实施不当,可以申请复议。
  3. 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

    • 例如,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行政许可事项被拒绝或不予批准,如果认为拒绝或不予批准的理由不充分或程序违法,可以申请复议。
  4. 对自然资源确权决定不服:

    • 如对土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确认决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
  5. 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

    • 如果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如未按时发放补贴、未及时处理投诉等,可以申请复议。
  6. 对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 除了上述情形外,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等)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也可以申请复议。

在申请复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复议期限:一般来说,申请复议的期限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 复议机关:通常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对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 复议材料:申请复议时,需要提交复议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等,以支持自己的复议请求。

在申请复议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