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畅军峰律师|法行宝
2025-12-13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您询问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详细解答:

一、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复议情况

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均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如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 行政强制措施及执行决定不服:对行政机关实施的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或强制搬迁、强制拆除等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的,同样可以申请复议。

  3. 行政许可相关问题:涉及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颁发、变更、中止、撤销等决定,若当事人认为这些决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无论是拒绝颁发还是拖延答复,均可通过行政复议寻求救济。

  4. 行政确权决定不服: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也可申请复议。

  5. 侵犯经营自主权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行政机关若干预企业的合法经营自主权,如强制要求采购指定原材料,或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均可申请行政复议。

  6. 违法要求履行义务与行政不作为:对于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要求履行其他义务,或应履行保护人身、财产、受教育权利等法定职责而未履行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

  7. 行政给付不作为:如行政机关未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受益人有权提出行政复议。

二、对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

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当事人还可以一并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以下规定是否合法:

  •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但需注意,此处的规定不包括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这些规章的审查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三、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与要求

  • 申请期限: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 申请方式:行政复议申请可以书面提交,也可口头提出。书面申请可通过邮寄或行政复议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道等方式提交;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场记录相关信息。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当您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