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150到180公职人员怎么办-汝鹏律师|法行宝
2026-07-14 交通事故

公职人员醉驾血液酒精含量在150mg/100ml至180mg/100ml之间的,将面临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党纪政务处分,具体如下:

  1. 刑事处罚层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50mg/100ml至1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范畴,已满足危险驾驶罪的入罪标准。
    • 司法实践中,血液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的,若不存在从重处罚情节(如无证驾驶、发生事故、逃避检查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轻微”,依法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血液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上的,一般会被认定为“情节较重”,需承担刑事责任,面临拘役(1-6个月)及罚金。
  2. 行政处罚层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若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后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 党纪政务处分层面:

    • 党纪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拘役)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此,若公职人员因醉驾被判处拘役,将面临开除党籍的处分。
    • 政务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公职人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予以开除。因此,醉驾被判处拘役的公职人员,将同时面临开除公职的处分。
    • 例外情形:若公职人员因醉驾被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仍可能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如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但开除并非必然结果,需结合具体情节(如血液酒精含量、是否造成后果、是否有从轻情节等)综合判断。

建议:

  • 若已因醉驾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争取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以避免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严重后果。
  • 若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律师可协助分析血液酒精含量、是否存在从重或从轻情节,制定辩护策略,争取从宽处理。
  • 若最终被判处刑罚,需做好接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准备,并可针对处分决定提出申诉或复核。

特别提醒:公职人员醉驾的后果远重于普通公民,不仅涉及刑事责任,更关乎职业前途。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