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销售劣药的处罚规定-黄智玉律师|法行宝
2026-07-14 侵权纠纷

您好,关于药店销售劣药的处罚规定,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条款来执行。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处罚规定:

一、基本处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将面临以下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即没收药店违法生产、销售的劣药以及由此获得的违法所得。

  2. 罚款: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若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二、情节严重时的处罚

若药店销售劣药的行为情节严重,还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

  1.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即要求药店暂停营业,进行整顿。

  2. 吊销相关许可证: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三、其他相关处罚条款

此外,如果药店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等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包括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甚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四、实际案例参考

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起处罚案例为例,某药店销售劣药的货值金额为66元,虽不足10000元,但按10000元计算进行了罚款。这显示了在实际执法中,对于货值金额较小的违法行为,也会依法进行处罚,并体现了罚款的最低限额规定。

五、建议与提醒

作为药店,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售药品的质量安全。同时,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也应选择正规渠道,避免购买到劣药或假药。

如果您或您的药店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以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